在英文中,有些單詞單個看很平常,若把它們搭配在一起,就會產生奇妙的效應,生出豐富的意義來。舉例來說,「everything」和「something」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單詞,小學生都知曉,但若組合出「know everything about everything」、「know everything about something」、「know something about everything」、「know something about something」這樣的表達方式,可能連大學教授都要思忖良久,繼而拍案叫絕。
不錯,人是喜好分類的,當然,分類的標準很多,按照「所知多少」即是一種分法。按此分法,共有「know everything about everything」,「know everything about something」,「know something about everything」,「know something about something」之分,我們把它們分別譯為「盡知每事」、「盡知幾事」、「略知每事」和「略知幾事」。巧得很,中文中也有對應的表達方式,依次為「大家」、「專家」、「雜家」和「小家」,儘管都是家,但一字之差,意義迥異,與英文有異曲同工之妙。
「know everything about everything」,即所謂的「大家」,他們無所不知,無所不曉,既博又專,既在面上通吃,又在點上窮盡,會通古今,會通中西,會通文理,像這樣既有廣度,又有深度,既全面,又深刻的百科全書式、亞里斯多德式的人物,在如今專業不斷分化、細化的社會漸成稀罕之物,越來越難以出現,可能只有在歷史中尋覓其蹤跡;「know everything about something」,即所謂的「專家」,他們往往是抓住一點,深入進去,不及其餘,深刻但不全面,只有深度,缺乏廣度,像陳景潤,專攻數論,對其他事物不甚了了;「know something about everything」,即所謂的「雜家」,他們屬萬金油,什麼事情都懂一點,但只及皮毛,全面但不深刻,只有廣度,缺乏深度,『政客』『名嘴』『記者』等大概多屬於這一類;「know something about something」,即所謂的「小家」,他們知道得不多,知道得不深,既沒廣度,也沒深度,片面而膚淺,孤陋寡聞,淺嘗輒止,其實,「小家」就算不上什麼家,只是為了對應,才勉強稱其為家,在社會上,這類人佔了大頭。
倘若作少許發揮,再把「nothing」加進來,又多出「know nothing about something」,「know nothing about everything」兩類人。前者幾乎可以套在任何人身上,凡是人總可能對某些領域一無所知,在這一領域是專家,跨到另一領域,說不定就成了外行,因此,人是要有自知之明的,要知道自己能力的邊界在哪裡,千萬不可自我膨脹;後者可能只適用於「白痴」,對所有事情一概不知,真要做到這一點也是很難的,哪怕是「白痴」,說不定在某些方面也有過人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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