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30日 星期三

中獎發票不清楚或破損,怎麼辦?

Q:中獎的統一發票,如統一發票專用章不是很清楚,可以兌獎嗎?

A:按照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1條第2款規定,破損不全或填載模糊不清、無法辨認的統一發票收執聯,不得給獎。但經開立發票之營利事業證明其收執聯與存根聯所記載事項確屬相符經查明無訛者,不在此限。故請原本購物的商家補蓋印,即可兌領獎金。如有任何稅務上的疑問,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國稅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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